关于SpeedPAK就美国进口关税政策更新的服务安排通知
发布时间:2026-07-27
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(CBP)于2026年7月23日发布新301关税相关公告,更新美国进口关税规则。SpeedPAK结合本次政策更新,相关安排如下:
一、美国关税政策更新
1. 原2026年2月生效的《1974年贸易法》第122条全球10% 临时关税为150天短期政策,已于美国东部时间2026年7月24日00:01正式到期、全面终止征收,9903.03系列税号同步停用。
政策详情请见:CSMS # 67844987 - Imposing Temporary Section 122 Duties
2. 依据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(USTR)最新裁定及CBP CSMS #69326983官方指引,自美国东部时间2026年7月24日00:01起,正式启用新版301条款(强迫劳动议题)进口附加关税。
政策详情请见:CSMS # 69326983 - GUIDANCE: Section 301 Forced Labor Import Duties以及USTR Section 301 Forced Labor Action.
3. 本次新政不改动原有传统对华301知识产权关税、232钢铝关税、201保障措施关税,以上税费继续正常叠加执行。
二、关税规则
自美东时间2026年7月24日00:01起,美国进口商品关税叠加结构将更新为以下计征规则(无官方豁免的商品将全额叠加):
1. 基础商品关税(最惠国税率)
2. 根据《1974年贸易法案》(Trade Act of 1974)第301条款(针对特定中国大陆商品)所对应的关税(7%-25%)
3. 根据《1974年贸易法案》(Trade Act of 1974)第201条款或《1962年贸易扩展法案》(Trade Expansion Act of 1962)第232条款(针对钢铁、铝等产品)所对应的关税(25%)
4. 新版301强迫劳动附加关税:中国大陆、中国香港原产商品统一加征12.5% 额外从价关税,长期有效,替代原122条款10%临时关税。
三、SpeedPAK物流服务
SpeedPAK服务商提供的服务及预收关税金额标准保持不变:
● 针对SpeedPAK中国大陆始发的SpeedPAK服务,SpeedPAK服务商将冻结卖家在其开设账户中相当于所申报的货物销售价值30%的金额作为关税保证金;
● 针对SpeedPAK中国香港始发的SpeedPAK服务,SpeedPAK服务商将冻结卖家在其开设账户中相当于所申报的货物销售价值的15%的金额作为关税保证金;
● 最终关税金额以美国海关实际征收金额为准,实行“多退少补”结算原则。
● 详细的预收关税规则将由SpeedPAK服务商另行发布公告。
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。我们将持续关注美国进口关税政策的变化,SpeedPAK服务商也将及时调整美国路向的预收关税规则。








